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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深圳理工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科组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领域认定与调整的说明 (自2025级学生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5-12-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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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面向对象

电子信息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入学满一学年。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要求,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在读研究生可申请进入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两个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并按照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相关研究生可根据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研究方向和个人自身发展需要等自行选择是否转入相应专业学位领域。


第三条 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学生应书面向导师说明意愿和理由,征得导师的理解和支持,提交申请材料至各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初审:各培养单位将对学生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重点审核是否已修读拟申请专业领域专业核心课,开题、中期等培养环节是否与拟申请专业领域贴合;

3、学科组复核:复核上述初审环节材料;

4、最终结果以学籍学校审核情况公布为准。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选择是否转入专业学位领域有且仅有1次机会,一经转入专业学位领域不再受理转回专业学位类别申请,也不得再次申请专业学位领域变更。涉及研究生和导师应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一律不再办理专业学位领域转入手续;

2、申请专业学位领域转入的研究生完成转入手续后,其学籍、学历、学位信息中的专业名称将变更为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第五条 复议流程

1、对拟同意转入相应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同意转入相应专业学位领域;

2、学生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科组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