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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深圳理工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科组 关于硕士研究生跨学科转入电子信息专业的说明 (自2025级学生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5-12-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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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转专业原则

电子信息专业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兴趣和专长为导向,以学业成绩和能力为依据,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已办理一次转专业的;

2、入学未满一学年或者毕业当学年的;

3、以跨专业调剂形式录取的不得转入原报考专业。(本条自2026级开始执行)


第二条 转专业条件

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电子信息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符合电子信息专业学习要求;

3、对电子信息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

4、已修读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位于原专业前50%。


第三条 转专业导师要求

导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获深圳理工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科组(或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计算机学科组、控制学科组的导师)认定;

2、上述导师资质的认定时间,须不晚于当年转专业通知的正式发布之日。


第四条 转专业考核细则

1、初试

1)考核形式:笔试,总分100分;

(2)科目选择:考生需根据研究方向选择考试科目;

可选科目如下(二选一):算法与数据结构、数字电路;

(3)笔试范围会在发布考试通知时同步发送;

(4)成绩要求:笔试成绩≥60分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

(1)考核形式:面试,总分100分;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抽题考核(50分)

随机抽取电子信息专业核心课程题目,考察学生专业基础能力;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考核(50分)

PPT展示,评估逻辑思维、项目实践能力、学术潜力及职业规划,需提供与申请方向相关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或项目报告等证明材料;

(2)成绩要求:每项不低于30分视作通过复试。

3、录取

总成绩 = 初试(60%)+ 复试(40%);

通过复试的学生,总成绩≥70分视作通过考核。


第五条 复议流程

1、对拟同意转专业研究生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同意转专业;

2、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科组提出复核申请。